2008年5月21日 星期三

RFID 較條碼具有更多優越性如下:

  1. 資料可更新
    條碼印刷之後就無法更改,RFID 標籤則可不限制次數地新增、修改、刪除 RFID 標籤內儲存的資料。成為可攜帶式資料庫。

  2. 方便資料辨讀
    條碼閱讀器需在近距離而且沒有物體阻擋下,使掃描光源照射在條碼上才能辨讀。RFID 標籤只要花無線電波的範圍內,即可傳遞訊號(13.56MHz:1.5公尺以內; 915MHz:5公尺以內; 2.4GHz:100公尺以內)。因此無需操作人員隨侍在旁(No Line of Sight Requirement) ,且可適於在任何嚴苛環境下應用.

  3. 儲存資料的容量大
    一維條碼的容量是 50Bytes;二維條碼最大的容量可儲存 1100字元; RFID 標籤最大的容量可達數個Megabytes。

  4. 可重覆性使用
    條碼常隨著商品的壽命結束而結束;RFID 標籤因為本身資料可更新,因此可以重覆不斷地使用。

  5. 可同時讀取數個資料(Multiple tag read)
    條碼閱讀器一次只能讀取單一條碼資料;RFID 標籤的辨識器可同時間辨識讀取數個 RFID 標籤。

  6. 安全性
    RFID 標籤讀取方面皆有密碼保護,高度安全性的保護措施使之不易被偽造及變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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